本文是学习GB-T 34682-2017 含有活性稀释剂的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 含量的测定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含有活性稀释剂的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
含量的术语和定义、原理、
仪器设备、样品、试验步骤以及试验数据处理。
本标准适用于含有活性稀释剂的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
含量的测定。不适用于辐射固
化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 含量的测定。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
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 3186 色漆、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 取样
GB/T 5206—2015 色漆和清漆 术语和定义
GB/T 6750 色漆和清漆 密度的测定 比重瓶法
GB/T 6753.4—1998 色漆和清漆 用流出杯测定流出时间
GB/T 9278 涂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
GB 18582—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
GB/T 20777 色漆和清漆 试样的检查和制备
GB/T 21862.2 色漆和清漆 密度的测定 第2部分:落球法
GB/T 21862.3 色漆和清漆 密度的测定 第3部分:振动法
GB/T 21862.4 色漆和清漆 密度的测定 第4部分:压杯法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3.1
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
content; VOC content; VOCC
在规定的条件下所测得的涂料中存在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质量。
[GB/T 5206—2015,定义2.271]
3.2
活性稀释剂 reactive diluents
活性稀释剂又称反应性溶剂,既能溶解或分散成膜物质,又能在涂料成膜过程中参与成膜反应,形
成不挥发组分而留在涂膜中的一类化合物。
注:
例如,缩水甘油醚类(用于环氧树脂涂料)、苯乙烯(用于不饱和树脂涂料)、聚已内酯二元醇(用于高固体分涂
料)、聚乙二醇(用于高固体分涂料)等。
GB/T 34682—2017
按产品明示的配比和稀释比例制备好试样,混合均匀后,先在规定的条件下采用差值法测定试样的
不挥发物含量。如果样品中含有水分,需采用卡尔 ·
费休法或气相色谱法测定水分含量。如果需要,根
据样品的类型采用合适的方法测定试样的密度。最后计算试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
的含量。
直径为(75±5)mm, 边缘高度为5 mm
或能保证试样不溢出。也可以使用不同直径的皿,此时用
式(1)计算用于试验的试样质量 m, 单位为克(g):
style="width:2.12667in;height:0.62678in" />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1)
式中:
m标— 试验的标准试样质量的数值,单位为克(g);
d — 皿底的直径的数值,单位为毫米(mm);
75 —皿的标准直径的数值,单位为毫米(mm)。
注:黏稠的涂料也可用约0.1 mm
厚的铝箔,裁成可以对折的大小约为(100±10)mm×(300±10)mm 的矩形,通过
轻轻挤压对折的两部分而使黏稠液体完全铺开。
一次性注射器,容量为10 mL。
警示——
为了防止爆炸或起火,对于含有易挥发性物质的样品应小心处理,应按国家有关规定
执行。
为保证试验安全,应选用强制对流烘箱,能保持在规定或商定温度的±2℃范围内,并配有可水平
放置的隔板。也可使用在工作室1/3高度位置装有带孔金属隔板的自然对流烘箱。
装有适宜的干燥剂,例如氯化钴浸过的干燥硅胶。
精度1 mg。
按 GB/T3186 规定取样,也可按商定方法取样,取样量根据检验需要确定。
按 GB/T 20777 的规定检查和制备试样。
GB/T 34682—2017
7.1.2 除油和清洗金属平底皿(见5. 1)。为了提高精密度,建议将皿(见5.
1)置于(105±2)℃的烘箱 (见5.3)中烘30 min,
然后放置在干燥器(见5.4)中直至使用。
7.1.3
按产品明示的配比和稀释比例制备好试样,混合均匀。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,应按
照推荐的产品施工配比规定的最大稀释比例混合后进行测定。
7.1.4 称量金属平底皿(见5.1)的质量 m 。,精 确 到 1 mg 。 称取(3±0.1)g
待测试样(见7.1.3)至皿(见 5.1)中,精确到1 mg, 记录质量m, (此时,m, 为
m。与试样质量之和)。对高黏度试样(按GB/T 6753.4—
1998的规定用6号流出杯测得的流出时间t≥74
s)或易结皮试样,用一个已经称重的金属丝(如未涂
漆的弯曲回形针)将试样铺平(此时,m。为金属丝与皿的质量之和)。如有必要,可另加(3±1)mL
易 挥
发的可稀释试样的合适溶剂(如丙酮、乙醇等),混合后将试样平铺于皿底部。
注1:对易挥发的试样,建议将充分混合的试样放入一个带塞的瓶中或放入可称重的吸管或10
mL 的不带针头的 注射器(见5.2)中,用减量法称取(3±0.1)g
待测试样(精确到1mg) 至皿(见5.1)中(此时,m, 为试样与m。的
质量之和),并在皿底铺平。
注2:如果待测试样没有完全铺平皿(见5.1)底,由于局部漆膜过厚导致固化不完全,可能会使不挥发物含量试验结
果偏大。
7.1.5 称量完毕将装有试样的金属平底皿在按 GB/T 9278
规定的[温度(23±2)℃、相对湿度(50士 5)%]的条件下放置24 h
(该条件也可商定)后将试样于(105±2)℃的烘箱(见5.3)中烘60 min 。 将 烘
好后的试样放置在干燥器(见5.4)中冷却至室温,称量试样剩余物和皿(见5.
1)的质量 m₂, 精 确 到
7.1.6 不挥发物含量w(NV) (质量分数)按式(2)计算:
style="width:3.41335in;height:0.6732in" /> (2)
式中:
m₂— 试样剩余物与m。的质量的数值,单位为克(g);
m。— 皿的质量或皿与金属丝的质量之和的数值,单位为克(g);
m₁— 试样与 m。的质量的数值,单位为克(g)。
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两位。同一操作者两次测试结果的相对偏差小于2%。
如果计算时需要密度值(见8.3、8.4),可根据样品的类型,使用 GB/T 6750 或
GB/T 21862.2~
GB/T 21862.4 中能给出最好精密度的方法测定样品的密度。
配制好的试样(见7.1.3)的水分含量的测试按 GB18582—2008 中附录 B
的规定进行。
注:如果试验产品很明显或已知不含水,则无需测定水分含量。
按标准中所规定的方法计算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(VOC)
含量。由于计算方法1不涉及密度的
测定(会引入其他误差),精密度较好,是一种优先选用的计算方法。
试样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 含量 w(VOC) (质量分数)按式(3)计算:
style="width:3.09333in" />GB/T 34682—2017
w(VOC)=100-w(NV)—ww … ………………… (3)
式中:
w(VOC)—— 试样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 含量(质量分数)的数值,%;
w(NV)— 不挥发物含量(质量分数)的数值,%;
ww — 水分含量(质量分数)的数值,%。
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一位。
试样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 含量p(VOC), 按式(4)计算:
p(VOC)=[100-w(NV)-ww]×p. ×10 (4)
式中:
p(VOC)—— 试样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 含量的数值,单位为克每升(g/L);
w(NV)—— 不挥发物含量(质量分数)的数值,%;
ww —— 水分含量(质量分数)的数值,%;
p 、 —— 试样在23℃时密度的数值,单位为克每毫升(g/mL);
10 — 根据密度将质量分数(%)换算成克每升(g/L) 的换算系数。
计算结果表示到整数。
试样扣除水后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 含量p(VOC)w, 按式(5)计算:
style="width:6.02665in;height:1.07338in" /> (5)
式中:
p(VOC)iw— 试样扣除水后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
含量的数值,单位为克每升(g/L);
w(NV) —— 不挥发物含量(质量分数)的数值,%;
w 。 —— 水分含量(质量分数)的数值,%;
p 、 — 试样在23℃时密度的数值,单位为克每毫升(g/mL);
pw — 水在23℃时密度的数值,单位为克每毫升(g/mL)(23℃ 时 ,pw=0.9975
g/mL);
1000 — 克 每 毫 升(g/mL) 换算成克每升(g/L) 的换算系数。
计算结果表示到整数。
更多内容 可以 GB-T 34682-2017 含有活性稀释剂的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 含量的测定. 进一步学习